茅台经销商被罚后起诉市监局续:法院重审一审撤销处罚决定

茅台经销商被罚后起诉市监局续:法院重审一审撤销处罚决定

hyde158 2025-05-30 装修心得 3 次浏览 0个评论

“贵州茅台经销商被罚后起诉市监局”一案近日有了最新进展。

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处了解到,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重审一审判决,认定案涉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、程序违法,决定撤销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
“积分换购”飞天茅台,被处罚后起诉市监局

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郭亮(化名)原是贵州省黔南州一个茅台酒经销商。2020年下半年,郭亮增加了“积分换购”茅台酒的销售模式,半年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对其处罚,后其被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解除经销资格。

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认为,郭亮的店铺在销售53°飞天茅台酒的过程中,同时要求消费者购买茅台系列酒赢取积分抽奖,违反了《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第十八条的“不得搭售”条款。郭亮则认为,2017年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已经删除关于“搭售”的条款,黔南州市监局据以处罚的规定与上位法相抵触。

为此,郭亮前后共11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对《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进行备案审查的建议。2023年3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其答复称,经审查认定,相关规定与上位法抵触,“已建议制定机关适时予以清理”。

2023年9月27日,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修订《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,删除了第十八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。

郭亮认为,既然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依据是与上位法抵触的无效条款,行政处罚也应当无效,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确认处罚无效。

2024年7月31日,黔南州都匀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驳回了郭亮的请求。郭亮不服提起上诉。2024年12月16日,贵州省黔南州中院对上述案件作出二审裁定:一审认定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决定撤销一审判决,发回都匀市法院重审。

法院重审一审:撤销市监局处罚决定

2025年5月12日,都匀市法院对该案作出重审一审判决。

都匀市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,本案中,被告(黔南州市监局)作出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适用《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第十八条“经营者销售商品,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”等规定,对原告作出处罚。经核实,被告适用的法条系 1997 年 3 月 27 日施行的《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,该条例已于 2012 年 3 月 30 日被修订,第三十二条的法条内容自修订后变更为第二十九条,即被告作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适用过时的、已被废止的法律法规,属适用法律错误。

都匀市法院指出,且被告适用的《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属于地方规章,其上位法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该法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时删除了“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”条款,但《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第十八条、第二十九条仍将该种情形列为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。本案搭售行为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不构成违法行为,被告适用与其上位法相抵触的《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》进行处罚,系适用法律错误,根据《行政诉讼法》第七十条的规定,属于可撤销的情形之一。

在程序方面,都匀市法院指出,因处罚决定的执法人员吴方锦不具有合法有效的执法资格,该案办理过程中实际只有执法人员龙江华一人进行案件调查,违反规定,构成程序违法。

都匀市法院表示,综上所述,被告作出的案涉处罚适用法律错误、程序违法,依法应予撤销。故作出判决,撤销案涉黔南州市监局处罚决定。

乔冬冬律师收到判决书后对澎湃新闻表示,都匀法院的判决对该案行政处罚中的法律适用问题、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所导致的程序违法问题都进行了清晰的阐述,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行政审判的重视。当事人几年来艰难的维权之路终于有了一个初步结果。

郭亮则表示,收到这份判决书时“老泪纵横”,“四年了,终于艰难地迈出了第一步。”他表示,将会继续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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